弥勒市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弥勒市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施工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弥勒市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经红发改投资〔2015〕54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弥勒市水务局,招标代理公司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云润招(2015)HH-61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弥勒市东山镇。
2.2建设规模:修建引水管道:13.8km,蓄水池:3个。
2.3计划投资:约255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修建引水管道:13.8km,蓄水池:3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云南省外的投标人请按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办理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节假日正常休息),每天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在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地址:弥勒市弥阳镇冉翁西路103号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递交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2 月29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勒市弥阳镇冉翁西路103号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开标时间:2015年12 月2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勒市弥阳镇冉翁西路103号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红河财政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润宇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
9.联系方法
招 标 人:弥勒市水务局
联 系 人:昂骅
联系电话: 0873-612570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中山路市计生局旁
联 系 人: 赵彦芬
联系电话: 13608738189
传 真:0873-6181969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