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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国家税务局中心机房气体消防系统及配套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7 15: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国家税务局中心机房气体消防系统及配套建设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资金来源、招标范围、施工工期、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采购项目概况:汕头市国家税务局中心机房气体消防系统及配套建设工程:(1)无管网气体灭火系统;(2)机房防火隔断改造;(3)配电及门禁消防联动改造。
2、资金来源:人民币236021.45元(自筹)。
3、招标范围:按采购人设计图纸内容。
4、施工工期、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二、参与本次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5年11月27日起至2015年12月3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
地址: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电话:0754-88166891   传真:0754-88166891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
1)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检察机关签署时间须在报名时间内)。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各投标人自行携带U盘拷贝。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2015年12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及邮递报价。
2、递交地址: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3、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
4、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7日9:30开始(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科技中路10号
采购人联系人:林先生
 采购人电话:0754-8848169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66891
六、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5年11月27日起至12月3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我司。

采购文件(请点击下载)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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