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中心小学运动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中心小学的的委托,对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中心小学运动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T2015G1199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中心小学运动场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90924.43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检发预字[2011]13号文)规定,必须对本项目报名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资格
注:报名时提供:
(1)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5)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室)携带以上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登记报名(需提供原件核查),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下午14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下午14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中心小学的 地址: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中心小学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8946916222
传真:/ 邮编:51653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3805518
传真:0660-3805519 邮编:5166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3805518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