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201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植类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潢川县农业局委托,对潢川县201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植类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招标项目名称:潢川县201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植类项目物资采购
2、采购编号:潢公采【2015】066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06.6万元。
4、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共划分6个标段具体如下:
一标段:采购优质高产花生品种远杂9102良种8.6万公斤。(20公斤∕袋)
二标段:采购驻花2号良种3.0万公斤。(20公斤∕袋)
三标段:采购远杂9307良种3.0万公斤。(20公斤∕袋)
四标段:采购豫花23良种3.0万公斤。(20公斤∕袋)
五标段:采购豫花22良种5.6万公斤。(20公斤∕袋)
六标段:采购8.8%精喹禾灵乳油(70ml/瓶×40瓶)11600瓶、70%己唑醇水分散粒剂(4克×400袋)23200袋、花生拌种剂20%吡虫啉可溶液剂(100g+100g)×40套,11600套。
5、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6、投标人资质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6.1第一至五标段,应标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6.1.1有文件规定品种的品种权或有品种权公司的授权书;有工商营业执照。
6.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种子的生产或供应能力。
6.1.3供应商须具有所需种子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种子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须体现种子的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
6.1.4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对所供种子逐批次抽样检测,并封样备查。
6.1.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财务、技术能力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
6.2第六标段,应标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6.2.1农药供货单位应为信誉高、产品质量好的生产企业。
6.2.2农药产品必须“三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齐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年内具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6.2.3供应商所供农药产品应附有逐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供货时提供);
6.2.4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对所供农药逐批次抽样检测,并封样备查。
6.2.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财务、技术能力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
7、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第一至五标段: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4.种子质量检测报告;
第六标段: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产品的生产许可证;4.农药登记证;5.产品标准证;6.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
公司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公司授权书原件。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供货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
(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出示原件备查。)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和采购文件信息: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3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3、采购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15年12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11、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潢川县农业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1376156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29091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