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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石景山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三期设备安装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7 15: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石景山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三期设备安装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 HCZB-2015-BJ1419

采购人全称:石景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东路9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1149968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12450170

采购数量: 一批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共自行车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监理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采购金额:10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有效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近三年(2012年至今)类似相关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51127日起至20151201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截止时间:20151216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1216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诺德中心3号楼1608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桑大鹏

联系方式18612450170

传真:010-63509799-808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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