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宛城区金华镇金花社区美丽乡村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7 14: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宛城区金华镇金花社区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已由宛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审批编号:WCZC【2015】GK118)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设备购置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宛城区金华镇金花社区美丽乡村试点项目
1.2招标编号:WJJS[2015]GK252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
1.4建设地点:宛城区金华镇中心镇区
1.5招标范围:
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设备采购:洒水车、扫地车、小型勾臂车、垃圾箱等;
监理: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1.6标段划分:1-4为施工标段,5标段为设备购置,6标段为监理标段。
1标段:申伯路北延及支路、公厕2个;
2标段:申伯路南延、金兴路及支路、金健路;
3标段:联合街及其支路;
4标段:寨河排水工程;
5标段:环卫设施购置;
6标段:工程监理。
1.7质量要求:合格。
1.8计划工期:1-4标段:20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4标段: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设备供货业绩。
6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监理的项目不得超过两个。
2.2、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且在有效期内);
2.3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3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3.2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网址:www.wcggzy.com)左侧“会员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报名手册》);潜在投标人若不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需先进行“会员注册”(潜在投标人务必按照要求进行会员注册,否则会员注册审核将不予通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潜在投标人负责,“会员注册”详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操作手册》)。
3.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4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3.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按以下步骤进行。
3.4.1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包含图纸)。潜在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需通过单位银行基本存款账户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分标段分别转账至指定账户,非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汇入的标书费,视同缴费失败。备注中需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标段号(妥善保管转账票据,开评标后到代理公司换取正规发票)。
缴纳账号:2611 2650 1923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阳中州路支行
账户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4.2潜在投标人缴费成功后,登录会员平台进行标书费绑定(详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标书费绑定操作手册》)。
3.4.3潜在投标人标书费绑定成功后,登录会员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下载标书操作手册》)。
若潜在投标人未按此操作,由此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潜在投标人缴纳标书费用后,要及时进行标书费绑定并下载文件,若自身原因错过绑定及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详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下载标书操作手册》)。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377-61677613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咨询时间: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备注:《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报名操作手册》《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操作手册》《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标书费绑定操作手册》及《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下载标书操作手册》在“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左侧操作指南查看。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上午09:00 整(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独山大道中段656号)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城建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9328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189069
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7日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宛城区金华镇金花社区美丽乡村试点项目
1.2招标编号:WJJS[2015]GK252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
1.4建设地点:宛城区金华镇中心镇区
1.5招标范围:
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设备采购:洒水车、扫地车、小型勾臂车、垃圾箱等;
监理: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1.6标段划分:1-4为施工标段,5标段为设备购置,6标段为监理标段。
1标段:申伯路北延及支路、公厕2个;
2标段:申伯路南延、金兴路及支路、金健路;
3标段:联合街及其支路;
4标段:寨河排水工程;
5标段:环卫设施购置;
6标段:工程监理。
1.7质量要求:合格。
1.8计划工期:1-4标段:20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4标段: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设备供货业绩。
6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监理的项目不得超过两个。
2.2、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且在有效期内);
2.3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3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3.2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网址:www.wcggzy.com)左侧“会员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报名手册》);潜在投标人若不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需先进行“会员注册”(潜在投标人务必按照要求进行会员注册,否则会员注册审核将不予通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潜在投标人负责,“会员注册”详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操作手册》)。
3.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4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3.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按以下步骤进行。
3.4.1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包含图纸)。潜在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需通过单位银行基本存款账户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分标段分别转账至指定账户,非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汇入的标书费,视同缴费失败。备注中需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标段号(妥善保管转账票据,开评标后到代理公司换取正规发票)。
缴纳账号:2611 2650 1923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阳中州路支行
账户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4.2潜在投标人缴费成功后,登录会员平台进行标书费绑定(详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标书费绑定操作手册》)。
3.4.3潜在投标人标书费绑定成功后,登录会员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下载标书操作手册》)。
若潜在投标人未按此操作,由此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潜在投标人缴纳标书费用后,要及时进行标书费绑定并下载文件,若自身原因错过绑定及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详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下载标书操作手册》)。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377-61677613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咨询时间: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备注:《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报名操作手册》《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操作手册》《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标书费绑定操作手册》及《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下载标书操作手册》在“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左侧操作指南查看。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上午09:00 整(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独山大道中段656号)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城建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9328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189069
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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