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停车场租用入围招标公告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委托就“停车场租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名称:停车场租用
2、项目编号:ZRGY-CCGP-15110111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4、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75号
5、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3828316
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7、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7150105、010-57150106
9、采购内容:本项目择优选择5家停车租赁服务公司入围,若经评审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停车租赁服务公司不足5家,则全部入围。入围公司需与采购人负责部门进行商洽,最终能否获得租赁合同,由采购人考察后确定。
10、财政预算(元):¥1,200,000.00
11、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所投服务场地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法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收费服务内容;
(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5)投标单位需提供由北京市丰台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北京市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证》;
(6)投标人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本项目租赁期限内合法有效的土地租用合同(时间范围: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面积需在3000平方米以上);
(7)投标人需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参与本项目投标须由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公司留存):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015年8月、2015年9月、2015年10月的社保缴费入账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2015年8月、2015年9月、2015年10月的依法缴纳税款入账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本项目租赁期限内合法有效的土地租用合同,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北京市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并装订成册。
1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7日至 2015 年12 月0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15、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6、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2月18日上午 09:30 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7、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8日上午 09:30时(北京时间)。
18、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8层
19、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20、项目联系人:王菲菲
21、联系方式:010-57150106 传真:010-63701793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