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鲘门镇征地测量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海丰县鲘门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 海丰县鲘门镇征地测量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JCG201511G3022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鲘门镇征地测量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总采购预算¥3522665.38元,其中包(组)1华严寺南地块征地测量:¥339752.41元;包(组)2排角地块征地测量:¥341903.42元;包(组)3东成搅拌站东地块征地测量:¥266408.07元;包(组)4高速路口西地块征地测量:¥405724.21元;包(组)5火车站东地块征地测量:¥123027.35元;包(组)6火车站北地块征地测量:¥1063147.62元;包(组)7朝面山西地块征地测量:¥188999.15元;包(组)8百安入口左地块征地测量:¥100995.36元;包(组)9百安村地块征地测量:¥595090.80元;包(组)10休闲公社地块征地测量:¥97616.98元。(超出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四、采购数量:1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4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近期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和不少于6人的本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测绘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单位必须达到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提供《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采购人将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要求,对登记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和其相关人员必须对查询工作予以配合。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应在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5时3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亲临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四栋东梯201号)携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份)登记报名,同时提供原件及人员劳动合同、社保和身份证原件备查,经现场核查符合要求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八、投标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3日下午14时30分(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3日下午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5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5 年 12 月 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海丰县鲘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海丰县鲘门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6792316
传真:0660-6792316 邮编:516466
(二)采购代理机构: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660-6225138
传真:0660-6865280 邮编:516400
户名: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海丰广富支行
银行账号:4400 1737 15005250 0017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660-6225138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公开招标文件
发布人: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5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