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土地整理中心2014年海丰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国土部分)工程验收资料编制及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资料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海丰县土地整理中心的委托,对2014年海丰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国土部分)工程验收资料编制及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资料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T2015G1194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4年海丰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国土部分)工程验收资料编制及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资料编制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497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保登记证或相关材料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应具备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提供证书复印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人将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要求,必须对本项目报名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时间在投标人报名结束后,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本公司统一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查询年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查询结果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资格。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室)携带以上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登记报名(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3日下午14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3日下午14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海丰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0660-6810896
传真:/ 邮编:5164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660-3805518
传真:0660-3805519 邮编:5166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660-3805518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 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