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金河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7 14: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1招标条件
1.1.1“金平县金河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获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来选定供货商,承担该项目的医疗设备供应及相关伴随服务。
1.1.2 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金平县金河镇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人进行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供货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通过评审比较择优选出中标人承担本项目的医疗设备供应及相关伴随服务。
1.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招标范围:金平县金河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本次采购内容包括:27个身长体重称;2台胎心监护仪、27台新生儿访视称、6台心电图机、2个重要饮片柜、1台颈腰椎牵设备、2个高压消毒锅、1台口腔综合治疗仪、1台全自动生化仪、1台尿液分析仪、27个电子血压计、1台超声诊断仪、27台血红蛋白检测仪、1台血细胞分析仪、1台生物显微镜。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设备供应的总要求。
采购医疗设备一批合计1066140.00元。
1.2.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
1.2.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财政网》及《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http://www.hhzy.net)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要求
1.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备国家规定的企业相关资质证件;
1.3.2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生产许可证和注册证,并且所投产品符合投标公司的经营许可范围;
1.3.3为生产厂家或具备所投标产品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代理销售权;
1.3.4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3.5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供应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商需提供《医疗机械生产许可证》。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购买招标文件的注意事项及时间、地点安排
1.5.1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双河小区泰和街8号)办理报名各项事宜并获取招标文件;
1.5.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28日至2015年12月4日,8时3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地点:蒙自市双河小区泰和街8号(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5.3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5.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14时30分,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
1.6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平县金河镇卫生院
联系人:金丽萍
电话:0873-5221370
采购代理人: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双河小区泰和街8号
联系电话:0873-3729476
传真:0873-3729476
日期:2015年11月28日
金平县金河镇卫生院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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