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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DR设备及机房防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7 13: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通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DR设备及机房防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通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DR设备及机房防护改造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通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通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DR设备及机房防护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通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DR设备及机房防护改造项目;
2.2采购预算金额:59万元。
2.3采购内容: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1台、机房防护双面不锈钢平移电动铅门制作(1700X2300mm)机房防护不锈钢门套制作机房防辐射ZF3高铅玻璃(1200X800X20mm)机房防护铅玻璃不锈钢窗套医生操作室防护双面不锈钢电动平移铅门(1200X2200mm)医生操作室防护不锈钢门套制作、辐射标志,警示灯等;具体清单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完工工程必须符合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一次验收合格,并一次性通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职业防护许可验收及环保部门的III类射线装置辐射环境监测验收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 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
3.2必须具有卫计委射线防护器材防护质量监测中心颁发的《放射防护器材检测报告单》。
3.3如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采购中同时参加投标;
3.5同一品牌规格的设备,仅能由该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其委托的经销商唯一一方参加投标。如发生两个或多个投标人采用同一品牌规格的设备投标时,招标人只接受最早报名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投标。
3.6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1127日至2015123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大厦3栋6层(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带以下资料:
①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
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提交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1222日下午133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街富春大厦三栋六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普先生、林先生
联系电话: 18908772399     1350877700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大厦三栋六层
人:胡师
联系电话: 0871-653239050871-65420002              
                                             2015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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