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7 12: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7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3610150002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17-8815588
采购人: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九河西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5306265
代理机构: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金鼎领域商业A区103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815588
预算金额:342.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17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2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2-0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金鼎大厦西300米吉嘉汽车服务会所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金鼎大厦西300米吉嘉汽车服务会所二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A包: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仪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经销商提供产品的经销授权书。B包:体检设备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经销商提供产品的经销授权书;4.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A包: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仪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经销商提供产品的经销授权书B包:体检设备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经销商提供产品的经销授权书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上所有资质原件报名现场核查,预审合格者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交招标公司备案。
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3831707819 沧州市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2021775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项目名称: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3610150002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17-8815588
采购人: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九河西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5306265
代理机构: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金鼎领域商业A区103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815588
预算金额:342.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17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2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2-0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金鼎大厦西300米吉嘉汽车服务会所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金鼎大厦西300米吉嘉汽车服务会所二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A包: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仪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经销商提供产品的经销授权书。B包:体检设备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经销商提供产品的经销授权书;4.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A包: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仪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经销商提供产品的经销授权书B包:体检设备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经销商提供产品的经销授权书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上所有资质原件报名现场核查,预审合格者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交招标公司备案。
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3831707819 沧州市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2021775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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