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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民政局救灾大米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7 09: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梁河县民政局大米采购经梁河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现由梁河县民政局委托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以下项目,欢迎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梁河县民政局大米采购
2.交易编号:LHCG2015-044
3.采购预算:42万元
4. 采购需求:国内2015年新米杂交稻100吨,每袋25公斤包装。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GB1354-2009三级大米,无异常色泽和异味。
6.交货时限及地点:采购的大米,根据采购人需求不定时加工并供货;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签订,货物验收后付款。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参加本项目谈判的谈判响应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通过国家3C强制认证;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并能对使用单位进行业务培训直至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操作系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要求)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谈判响应人在梁河县城内有仓储条件。
(二)此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投标人所投货物(服务或工程)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货物(服务或工程)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四)此项目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所供产品须符合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七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要求。
三、其它要求
在我州政府集中采购货物(服务)的价格必须低于同类货物(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一经举报查实未遵从上述条款,超过本地货物(服务)市场均价的取消中标资格。
四、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15年11月31日—2015年12月2,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便民服务大楼一楼)。
3.方式:供应商提供上述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第1点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章)、如不是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红章)。(我中心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以评审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2015年12月8日下午15:00时;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会议地点: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便民服务大楼附一楼)。
六、保证金交纳数额、截止时间和交纳形式
1.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5000.00元);
2.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交纳形式:须从供应商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法人单位参与的应从其基本账户汇出)。
账户名称: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农行梁河县支行振兴路分理处
账号:24-132601040005056
财务室联系电话:0692-6168266
七、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公告在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梁河县民政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邵先生 0692-6161346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南甸路
政府集采机构: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先生 0692-6168133(传真)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便民服务大楼一楼(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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