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关于贵港市白凹窝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白凹窝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贵发改投资【2015】364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港市港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GJZX-2015-664
建设地点:贵港市民生路东侧、新华路北侧白凹窝。
建设规模:拟用地面积322.504亩,计容总建筑面积约90万平方米,配套设施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勘察要求。
勘察工期:45日历天,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45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招标范围:岩土工程详细勘察
注:如项目在提交最终勘察报告次日起一年内仍无法实施,则一次性补偿中标单位叁拾万元,同时取消本项目勘察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为注册岩土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方式: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持以下证明材料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进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①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的,需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叁份);属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叁份)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叁份),被委托人、手持介绍信人必须为同一人,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项目名称必须与本项目名称一致;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复印件;⑦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贵港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公告要求的顺序装订并提供叁份,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原件出示核查。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与开始接收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
5.3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财政信息网(http://zfcg.ggcz.gov.cn)和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杨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地址:贵港市仙衣路碧来商贸街4号二楼
邮编:537100
联系电话:0775- 4578049
传真: 0775- 4578049
招标人:贵港市港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