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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坪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央空调”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7 10: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ZCZB-2015-037号)
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华坪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以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对华坪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央空调”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ZCZB-2015-037号;
   2.2项目名称:华坪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央空调”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3项目内容:中央空调
   2.4交货地点:华坪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2.5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一、机电设备部分(尺寸单位㎜,功率单位kw)
1
变频多联机
室内机
2
2
2
3
1
4
2
5
1
6
8
7
变频多联机室外机
4
二、材料部分
8
冷媒铜管
66
m
9
冷媒铜管
54
m
10
冷媒铜管
42
m
11
冷媒铜管
43
m
12
冷媒铜管
23
m
13
冷媒铜管
34
m
14
冷媒铜管
65
m
15
冷媒铜管
82
m
16
冷媒铜管
68
m
17
铜管保温棉
66
m
18
铜管保温棉
54
m
20
铜管保温棉
42
m
21
铜管保温棉
43
m
22
铜管保温棉
23
m
23
铜管保温棉
34
m
24
铜管保温棉
65
m
25
铜管保温棉
82
m
26
铜管保温棉
68
m
27
室内机分歧管
14
28
室内机分歧管
4
三、其他部分(尺寸单位㎜)
29
静压箱
8
30
补充冷媒(R410A)
26
kg
31
PVC冷凝水管
300
m
32
旋流风口
3
33
旋流风口
32
34
双层百叶出风口
2
35
双层百叶出风口
3
36
双层百叶出风口
2
37
双层百叶出风口
1
38
门铰式百叶回风口
2
39
门铰式百叶回风口
3
40
门铰式百叶回风口
2
41
门铰式百叶回风口
1
42
门铰式百叶回风口
8
43
风量调节阀
8
44
风量调节阀
8
45
风量调节阀
16
46
防火调节阀
8
47
镀锌风管
800
48
回风箱
16
49
帆布软连接
90
50
温控开关
16
51
信号线
300
其他需要阐述情况:
一、一般技术要求:
1.机组为变频(风冷)多联式机组,包括一个外机和多个内机,各内机都能根据房间要求独立工作。
*冷媒为R410A。
压缩机应配有变频控制器,使得压缩机能够按照系统负荷时时调整容量输出。
*冷媒管应可延伸到最大管长165米,垂直高差90米,室内机之间高差15米,从第一个分支接头至最远端室内机40米的距离。
机组具有制冷制热快速启动功能。制冷范围可至-20℃,并且具有智能除霜和超低温除霜功能。热运转范围最高可达52℃或以上,提高设备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的能力。
2.制造要求
应具有良好的防尘、防雨、防腐和安全防护性能。外壳应有足够的强度并作除锈和防腐处理。表面应无划伤、锈斑和压痕,表面光洁,喷涂层均匀,色调一致,不得有剥落、卷皮、裂纹、气泡、流痕、杂色等现象。
机组黑色金属制件表面应进行防锈蚀处理。
电镀件表面应光滑、色泽均匀、不得有剥落、针孔,不应有明显的花斑和划伤等缺陷。
涂漆件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气泡、流痕、漏涂、底漆外露及不应有的皱纹和其它损伤。
装饰性塑料件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不得有裂痕、气泡和明显缩孔等缺陷,塑料件应耐老化。
机组各零部件的安装应牢固可靠,管路与零部件不应有相互摩擦和碰撞。机组的各种阀门动作应灵敏、可靠,保证机组正常工作。
机组的保温层应有良好的保温性能,保证机组表面不应结露,应无毒、无异味且为难燃材料,材料符合国标GB8624-1997的要求。
机组冷系统零部件的材料应能在冷媒、润滑油及其混合物的作用下,不产生劣化且保证整机正常工作。冷系统各部分不应有冷媒泄漏。
机组结构和系统零部件的材料,应考虑采用环保材料和可作为再生资源而利用的材料。以控制有害物质在规定范围内。
机组应在制造厂标称的各种条件下安全、可靠的工作,包括室内、外机的最大高度差,室内、外机的最大管长,室内机之间的高差,最大配置率,最小配置率,最低环境温度冷,最低环境温度制热。
3.室外机
室外机采用模块化设计,最大组合容量应可达54HP(150KW)或以上。模块间允许有适度高差;故障时,各模块应可互为后备运转。
3.1压缩机
每个模块应配置直流变频高压腔压缩机,并且配备根据房间负荷变化要求改变速度的变频控制。其冷量控制应当成线性,以便满足负荷波动和室内装置的单独控制。
故障时,压缩机应可互为后备运转。
3.2冷凝器
风冷式冷凝器翅片采用3排管设计,采用亲水铝箔材料,涂防腐涂层。
3.3室外机的风机及电动机
室外机的风机配备直流无刷风扇电机,冷凝器的风机及电动机能够根据负荷要求,可进行速度多级调节;具备夜间静音模式等多种静音运转功能。
3.4板式过冷却器
室外机采用采用板式过冷却器,要求过冷度达到20℃或以上。
3.5安全保护
室外机组的安全保护装置有:1、高低压压力保护;2、排气温度控制;3、变频软启动器;4、熔断器;5、曲轴箱;6、易熔塞;7、压缩机的过流保护装置;9、压缩机和风机电动机的过热保护装置;10、冷媒不足保护装置;11、断相保护装置;12、电流安全控制;13、通讯故障保护装置;
3.6其它
室外机可自动根据系统实际管长调整压缩机的运转状态,保证冷媒合理分配和最远端室内机的效果。
室外机可自动给室内机分配地址,调试方便。
室外机具有断电记忆功能。再次来电时可自动回复成掉电前的运转状态。重启时,不会延时启动。
室外机能自动判定故障点,并可显示故障代码。
4.室内机
4.1室内机技术要求
各室内机组应配备一个控制器,并且具有设置温度、时间、风速,带故障代码显示的功能。
室内机应有多种内机型式,控制器外观应美观时尚大方,以满足装潢需求。
4.2管道式室内机
管道式室内机风机的动态、静态应当平衡,确保低噪声和无振动运行。室内机可进行三档风量调节及多档机外静压调节,以便灵活根据现场情况连接不同长度的风管。
4.3卡式天花室内机
吸顶式室内机组必须配备冷凝水提升泵。
室内机采用直流变频风扇电机和整体式换热器,静音高效。
可通过线控器调节风速,应对不同层高。最高应可对应4.5m层高。
4.4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需整体响应)
4.4.1标志
机组的室内/外机应有耐久性铭牌固定在明显部位。铭牌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铭牌上应标示下列内容:
a、制造厂的名称;
b、产品型号和名称;
c、气候类型(T1气候类型可不标注);
d、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冷量、制热量、噪声、冷媒名称及注入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频率、额定条件、输入功率、质量、综合冷性能系数);以上参数应在室内机、室外机应分别标示,其中:室外机上标注的性能参数为机组的性能参数,机组综合冷性能系数仅在室外机上标出;
e、产品出厂编号;
f、制造年月
机组上应有注册商标标志。
机组包装箱上应有下列标志:
a、制造单位名称;
b、产品型号、名称和商标;
c、质量(净质量、毛质量);
d、外形尺寸;
e、“小心轻放”、“向上”、“怕湿”和“怕压”等。有关包装、储运标志、
包装标志应符合GB/T 6388和GB/T 191的有关规定。
4.4.2包装
机组在包装前应进行清洁处理。各部件应清洁、干燥、易锈部件应涂防锈剂。
机组应外套塑料袋或防潮纸,并应固定在箱内,以免运输中受潮和发生机械损伤。
包装箱内应附出厂随机文件:
a、产品合格证:产品名称和型号;产品出厂编号;检验结论;检验员签字和印章;检验日期。
b、产品使用说明书,其内容包括:产品型号和名称、适用范围、执行标准、名义工况下的技术参数和噪声及其他主要技术参数等;产品的结构示意图、冷系统图、电路图及接线图;备件目录和必要的易损零件图;安装说明和要求;使用说明、维修和保养注意事项。
c、装箱单。
d、出厂随机文件应防潮密封,并放在包装箱内合适的位置。
4.4.3运输和贮存
a、机组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应碰撞、倾斜、雨雪淋袭;
b、产品应贮存在干燥的通风良好的仓库中。
c、运输和安装、运行过程中不得出现凹凸变形。
二、系统设备质量及安装售后要求
1、冷媒管道和管件
1.1管道技术要求
铜管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采用磷酸脱氧无缝铜管。接头必须使用银焊料高温钎焊。
φ15.9及以下尺寸,采用卷管;φ19.1及以上尺寸,采用直管。必须能够承受4.0Mpa的工作压力。
1.2保温
管道系统内的所有管件都应保温,所有接缝用专用粘接剂粘接,塑料保温带缠绕保护。预成形保温层的连接不得使用会导致保温层变形的胶带;类似连接应当使用制造商推荐的胶水和方法,正确胶合各长度的对接面。采用由国家技术标准局认可的材料。
保温厚度为20mm。
1.3试验
管道压力试验采用氮气,试验压力为1.5倍工作压力,保持24小时,排除环境温度的变化,压力降不大于0.05Mpa(气温变化1℃,相应的压力变化0.01Mpa)。
1.4冷凝排水
1.5管道系统和管件
符合GB/T5836.1-2006的建筑排水采用UPVC管材和管件,采用溶剂粘接接口。
1.6管道及地漏的保温
应为冷凝单独设立排水管和排放地漏,管道、地漏和水封应进行保温。并且保温应当延伸到排水立管。
保温材料,包括阀体和弯头,应使用阻燃泡沫橡塑成型套管。
冷凝水管道保温厚度10mm。
2、金属板制风管
2.1概述
所有金属板制风管应为镀锌钢板,符合国家规范《通风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
所有镀锌钢板风管的板厚须符合上述认可标准内所规定的最小厚度要求而制造。
施工图所示的风管尺寸,皆为净空内部尺寸,并须为需加保温的风管道预留足够空间。
无论有否在施工图内特别显示,在所有送风管各分支处,须装设配有调节把手的气流分隔片或同类功能的配件,以调节各送风量。
须按施工图所示在各支管上安装多叶对开风量调节阀。在不锈钢风管道须配以不锈钢的调节风阀。
须按施工图所示和依照当地消防条例在需要的位置装设防火阀,防火阀的构造须符合当地消防的要求和为当地消防局认可产品。
在管道适当位置提供检修门以便检修管道内的调风阀、防火阀、过滤网和控制组件。
为便于系统及设备的检修,在需要的位置和设备接驳口。
2.2保温
所有的金属板制风管均需要保温,应使用阻燃橡塑保温材料,B级阻燃。
保温厚度为20毫米。
2.3特殊表面修饰
暴露于外面或者其它容易受到天气和元件影响的风管应当比其它的规定厚0.2毫米。所有的毛边将锉平滑,所有的角将做成圆角。
需制造暴露于有人住的空间里的风管,应当给出一个精整表面。有密封剂污迹、搬动损坏或者严重擦伤的风管段将被拒绝。暴露的风管将根据有关保护和表面修饰以及油漆的条款进行表面修饰。
风管穿墙/楼板等并且处于看得见的地方时,将提供使用挤压的铝角材制作的孔罩掩蔽孔洞。
所有的主风管将按照标识条款加标签。
2.4密封试验
2.4.1概述
各压力等级的水平风管的至少10%和垂直风管立管的至少20%,在安装后隐蔽前,将进行气密性试验,其结果将记录在试验表中。
非金属连接,以及诸如空气处理设备,端子箱,消声器,热交换器等项,将在这些试验期间被封堵。
对于包括在风管工程中的检修孔、检查口或者风阀,不在允许的漏气率范围之内。
工作开展过程中,风管将分段进行试验,并且保持记录。随后不要求对整个系统进行试验,但已试验段与未试验段之间的接头(包括柔性风管的接头)将尽可能进行表面目测检查。
风管工程保温或者加外壳之前并且在装配终端设备(如有)以前,应当完成试验。
任何段的漏气速率不得超过该段允许的程度。如果第一次试验产生的泄漏超过允许的最大值,该段将重新密封和重新试验,直到达到不超过允许的最大值的泄漏为止。如果低压风管未能成功通过初次试验,工程师将指示加强检查和试验程序,包括对其它风管段进行额外的试验,但不增加费用。
2.4.2漏气速率
漏气速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最新规定。
2.4.3试验器具
试验器具的精度将保持在以下范围之内:
需要试验的风管的指定流速的±10%以及风管中指示静压的±5%。
现场使用以前,试验器具将由工程师批准,并且具有校准证书,一家认可的试验实验室确认的图表,不早于本试验使用日期的一年。
2.5与建筑结构的连接
风管支架和吊架将符合国家规范《通风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在各风管出口和柔性风管的300毫米以内提供一个吊架和支架,以便确保对支管和柔性风管进行适当的支撑。
要求保温和连续防潮层的地方,支架不能直接与风管、加强筋或者法兰连接,而是通过一个隔离物(酚醛泡沫塑料或者聚氨酯)与风管分开。该隔离物能够承受施加负荷而不会明显压缩至与保温层相同的厚度,并且允许防潮层能够在支架和保温材料之间连续敷设。
2.6镀锌风管的安装工艺
2.6.1按设计图纸确定风管安装的标高、走向,安装吊筋,吊筋可采用膨胀螺栓固定。
2.6.2吊筋的间距根据风管的截面确定。
2.6.3把预制合格的风管使用提供的专用法兰插条把风管连接在一起
2.6.4调整吊筋螺栓,使托盘与风管接触严密,托盘受力均匀。
2.6.5风管安装前应对已制作风管进行漏光试验,抽样10%,发现漏光点超过规范要求,应对加工工艺进行改进,提高加工质量。并对原已经成型的次品应返工或报废。 
2.6.6镀锌风管制成的风管重量很轻(约7kg/㎡),在安装、吊装上与传统的风管相比方便快捷。
2.6.7吊装系统:承受风管系统的物体要有承受风管负荷的能力,根据承受负荷物体的种类(混凝土、加气砖或钢结构件上)可用膨胀螺丝、螺栓或焊接与吊杆联接。吊杆采用镀锌杆、镀锌条均可。 
2.6.8管道角挂钩:挂钩通常用于边长小于600mm的直管。挂钩带有双面胶带,可快速联接,挂钩心须成对安装。 
2.6.9风管的吊装除使用专用吊装挂钩加吊杆外,也可以按普通镀锌板风管的吊装方法用角钢横梁加圆钢吊杆。 
2.6.10吊装间距:当风管长边≤400mm时,风管长边>400mm时,吊架间距为3m,风管长边>800mm时,吊架间距为2~1.5m。
2.6.11横梁角钢规格:当矩形风管长边≤630mm时,可用L25*3角钢,长边>630mm时,可用L30*4角钢。 
2.6.12吊杆尺寸:当采用L25角钢横梁时,用φ6mm圆钢,当采用L30*4角钢横梁时,可用φ8mm圆钢做吊杆。 
2.6.13管道垂直高度>4m时,除靠地面安装支撑外,还需安装中间固定支撑。 
2.6.14管道不能安装到与天花板接触。如需要在地面上安装风管,也要用金属支架制成悬挂结构。 
2.6.15各种支撑与风管接触的表面务必垫有弹性材料,以减少振动和噪音并保护风管表面不被破坏。 
2.6.16风管系统上的所有金属零部件都要做好防腐处理。
2.7风口和散流器
2.7.1概述
格栅和散流器为有色的受过阳极化处理的铝结构。
所有的格栅和散流器将由一家专业风管附件制造商生产。
2.7.2百叶式风口
百叶式风口一般包括活动百叶,活动百叶及固定百叶需可配备对开多叶调节阀,控制风量,活动百叶的叶片角度可在0°-90°范围内任意调节,以达到不同的送风距离和不同的扩散角。
2.7.3散流器
散流器有方矩形及圆形,固定叶片,水平排风。后部配有对开各叶调节阀,可以从散流器表面进行调节。
散流器将平齐安装在贮存式吊顶中,散流器表面大小与顶棚砖大小相同,并且与其它顶棚搭接安装。
2.7.4条形风口
条形风口为全部为拉伸成形的整体结构。
如果格栅为仅部分活动,后部装置将仅覆盖活动部分,非活动部分将使用无光泽的黑色挡板封堵。
送气部分将装配后部装置,包括静压箱及与风管连接的接口。
在安装完成后,由业主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和《通风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中标人应立即改正,若对采购人造成一定影响,中标人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在验收安装时,发现有问题的货物,采购人有权阻止安装该批货物,中标人应及时调换或派人维修合格后再安装该批货物,其间发生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采购人不支付货物费用,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项目投标总报价包含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现场安装调试、辅助材料的各种费用、委托培训费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费用后报价;投标总报价作为投标人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投标总报价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关于供应商资格的规定;
3.2能够独立完成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制造商、经销商,以下简称“投标人”);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5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6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活动;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3.9违反禁止关联企业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的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51127日至2015123,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4.3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向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下:  
4.3.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要求清晰反映本次采购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货物的类别);
4.3.2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原件;
4.3.3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无需提供);
4.3.4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本项个体工商户未设立基本账户的无需提供,仅需提供加盖公章内容清晰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银行卡复印件);
4.3.5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非法人机构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鲜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4.3.6法定代表人(企业非法人机构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书原件,需经法定代表人(企业非法人机构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同时注明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4.3.7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
4.4资格证明材料提交:投标人在按4.3项要求提交原件查验时必须提供加盖公章(鲜章)内容清晰的复印件资料一套投标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查验的,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4.5印章规范:投标人所加盖在资格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上的公章(鲜章),必须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其他印章等一律不予受理和认可)。
4.6资格证明材料的延续:如果本项目进行二次采购,对已在第一次采购公告有效期内20151127日至2015123日)按要求向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了合法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可延续至二次报名登记使用,但必须在二次采购公告有效期内2015124日至20151210日)向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ZCZB-2015-037二次)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及领取采购文件。未在二次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二次报名登记表、领取二次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ZCZB-2015-037二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为节约投标人的投标成本费用,投标人填写ZCZB-2015-037二次)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领取采购文件确认可以使用电子邮件、传真形式,详询0888-6124466,沈乾敏
4.7 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如对本公告要求提交的资料及采购一览表中技术参数、数量等有异议,应及时来电、来函咨询,联系电话:0888-6124466,沈乾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20151218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
5.2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5.3递交符合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投标文件;
5.4 20151218上午09:00(北京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151218上午09:00(北京时间);
6.2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6.3投标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开标会议(迟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利)。
7、预算及付款方式
7.1本项目预算价约为6200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拾贰万元整);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预算价的投标报价。
7.2中标人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并经采购人确认后,7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50%,验收合格后,7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30%(自投标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之日起,采购人承诺在30日历天内组织验收);质保期(2)满后支付剩余合总价款的20%,中标人自收到货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发票给采购人。
8、保证金的交存及退还
8.1ZCZB-2015-037项目保证金为12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元整)请投标人严格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交存程序及时交存保证金。在2015121016:00前(北京时间)保证金必须进入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确认保证金的收到时间以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实际收到保证金时间为准。未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规定交存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8.2保证金不得交叉、替代使用,应按项目、标段分别交存(保证金交存联系电话:0888-6126488)。投标人未经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受理报名登记而预先交存项目保证金的,所交存项目保证金将不予认可;
8.3为确保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及相关票据的核对,投标人在交存保证金时以转账方式交存并注明项目名称、编号,不得以现金进账方式交存;
8.4投标人在交存和退还保证金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为节约投标人的报价成本费用,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携带退还保证金的相关资料参加投标。未中标的投标人,在项目评审结果网上公示后,即可到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请准备齐全办理退还保证金所需的相关资料);
8.6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保证金时出具给投标人的《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请投标人妥善保存,在退还保证金时必须提供原件查验。如有遗失或损毁导致保证金无法退还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对已在规定时间内交存保证金,但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给予投标人(企业及法人)不良信用记录一次,累计超过三次的,将限制或禁止该投标人(企业及法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参加由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所有交易活动;
8.8对已参加报名,并由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登记、领取采购文件却未交存项目保证金缺乏诚信的投标人,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给予投标人(企业及法人)不良行为记录一次,累计超过三次的,将限制或禁止该投标人(企业及法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参加由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所有交易活动;
8.9请投标人在交存和退还保证金时严格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料,不得缺项。如因资料缺项未能及时交存和退还保证金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人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严肃处理。
10、货物质量及验收
10.1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或质量检测报告,技术规格应与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参数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中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2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为原厂原配,正版操作软件,符合国家标准的全新合格产品,不得为组装、拼装产品。若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为组装、拼装或未达到国家(质监部门)标准的质量认证要求,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自动终止失效,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或退货,并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10.3中标人对本项目所提供货物的品牌、规格、技术参数、要求、服务承诺等,必须与中标人向采购人、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中的内容完全保持一致;  
10.4中标人向采购人、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将作为采购人对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验收的唯一标准,采购人将依据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正、副本的内容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若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与投标文件内容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10.5 中标人所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与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参数如有偏离,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中如实填报。若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内容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10.6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如有以次充好或在投标活动中有提供虚假材料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谋取中标、成交等行为的,由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标、成交无效。”规定严肃处理;
1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4-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第二项第四款“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凡国内产品能够满足需求的都要采购国内产品,对进口产品采购实行审核制度”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活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对已由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报名登记的投标人,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视为同意该条款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部分或全部)货物为进口产品,已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采购人:华坪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华坪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狮山路319号)
项目组织及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沈乾敏      
联系电话:0888-6124466
邮政编码:674800
开户银行:华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心信用社   
开户名称: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6100016605528012
 
 
                                                      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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