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验中学换热站工程公开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作者: 发布于:2015-11-27 08: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0773-1541GNJL0147/2
吉林省实验中学换热站工程室工程已由吉财采计X[20151022]--8968号,吉财教指[2015]116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省实验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比例约为93%,及其他资金比例约为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实验中学换热站工程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建设地点:人民大街6565号
2.4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10天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2015)内完成过一项及以上同类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企业同时投标。
3.6投标人需经长春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证后方可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内(2013-2015)业绩合同、近三年度(2012-2014)财务审计报告、热力公司认证文件,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2月21日10:00时,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实验中学
地址:人民大街6565号
联系人:辛振军
联系电话:0431-85376579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
邮 编:130022
联系人:姚工、王工
电 话:0431-8193705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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