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告
预告日期:2015年11月27日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期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咨询或提出宝贵意见。 | |
一、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韶关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G15GZ203) |
二、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三、项目性质 | 部门集中类采购 |
四、准入资格 |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第(3)、(4)点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书格式第2.5、4.3和4.4) 2、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授权证明文件; 4、投标人为广东企业或在广东有独立售后服务机构。 |
五、预告有效期 | 2015年11月27日起至2015年11月29日止 |
六、征求意见 | 1、为有效地促进公平竞争,欢迎各潜在的投标人对本方案提出更合理和专业的意见,有关意见可以书面形式直接传真至采购单位。 2、本预告暂定内容最终以韶关市政府采购网正式公告为准,请予以关注。 3、集中采购机构: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1-8379625 地址:韶关市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韶关市司法学校)(邮编:512029) 4、采购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1-8462174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