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望江县光伏扶贫进村入户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2015年望江县光伏扶贫进村入户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扶贫办
3、招标人:望江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
1)户用扶贫光伏电站:在望江县境内的5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2)村级扶贫光伏电站:在望江县境内的1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
2、建设规模:
建设500个3kW户用扶贫光伏电站,建设11个60kW村级扶贫光伏电站。
3、付款方式:
项目组件安装结束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项目竣工并网发电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经望江县审计局审计后付至决算价款90%(此时应扣除垫付资金),1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以上资金均不计息)。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包括:光伏电站的前期工作(包括立项、勘察、设计、接入方案等)、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文件。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1)光伏产品生产企业:
①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或组件材料、逆变器的企业。
②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自行进行施工的: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被委托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下述“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中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①指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从事光伏电站建设的业绩。
4、投标人应向每个村级电站项目垫资16万元,企业垫资部分分4年等额拨付,由望江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按年划转到垫资企业。
5、投标人须承诺“拟任项目经理确保能够驻现场管理本工程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 11月25 日-2015年11 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节假日除外)到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二楼21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和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的资料(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600 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5 年 12 月 15 日9时00 分。
2、开标地点: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二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望江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望江县回龙西路300号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0556-7188722 0556-718728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二楼213室
联系人: 范洁
电话: 15155628886
招标监管机构:望江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二楼212室
联系人:许卓才
电话:0556--718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