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保洁服务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同意[采购表编号:计2015396]对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保洁服务等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851-1561ZS01CL44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3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561ZS01CL44
3. 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保洁服务等项目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保洁服务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人民币267.12万元 |
注: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交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7月-9月该相关材料)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11月至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6.3 投标人须具有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投标);
6.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6 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登记报名及获取(提供)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7日-2015年12月14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登记报名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采购部窗口报名。
7.3 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7.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②具有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可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登记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查)。
备注:
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登记报名。
7.5 投标人可自行登陆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中山市政府采购网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有效的电子版采购文件。
7.6 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7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17日14:30~15:00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7 日15 :00
8.3投标及开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和中山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9.2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示期(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60-28106083
地址:中山火炬开发区东镇大道南祥路6号
1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中山分公司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方式:0760-88229150-131
邮政编码:528400
传真:0760-8822006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3.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松苑新村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780 3080 5300 1224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附件:招标文件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