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五大队办公用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五大队办公用房,招标单位为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五大队,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五大队办公用房
2.2项目编号:GDZB-2015-141。
2.3项目投资额:约50万元
2.4质量:合格
2.5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6至2015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903室招标代理部报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经三路经三名筑9号楼903)。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以上所有资料均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五大队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8371694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1-86610696 15515953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