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教学资源与共享—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市级)项目(15)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 中国音乐学院 委托,对中国音乐学院教学资源与共享—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市级)项目(15)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XHTC-FW-2015-351
2、采购人名称:中国音乐学院
详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肖老师 010-64887607
3、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为中国音乐学院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采购一批精品专业课程(民族器乐课程如二胡、琵琶、古筝、笛子、唢呐、扬琴、阮、古琴等各专业方向,以及传统音乐类课程如汉族民歌、说唱、戏曲、少数民族民歌等,共计80课时)进行录制、采集、编辑,用于教育信息化建设,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8)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套。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二个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 年 11 月 26 日至2015 年12 月 8 日每日9:30—11:30| 13:30—16:00(北京时间)。
7、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4:0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 2015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4:00 时(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豪苑大厦B座30层会议室
地 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10、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zjy@xhtc.com.cn
总机电话: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范君丽(分机5966)、张际阳(分机5972)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110902295610703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以及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htc.com.cn/)发布。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