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全球新媒体多元化加工开发系统项目——新媒体应用集成创新与展示及保障子项招标公告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新华通讯社办公厅的委托,对新华社全球新媒体多元化加工开发系统项目——新媒体应用集成创新与展示及保障子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0716-1541XH350696
2、 招标人名称:新华通讯社办公厅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010-66020357
3、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 采购内容:新媒体应用集成创新与展示及保障子项
5、 项目预算:人民币855.09万元
6、 采购数量、用途、技术要求:
本项目内容包括三部分:大屏建设与可视化呈现、新媒体创新产品制作、全球新媒体多元化工开发系统项目运营保障服务。
序号 | 采购项 | 详细内容 | |
1 | 大屏展示系统建设 | 大屏展示系统建设:对大屏及相关配套设备的采购及展示系统建设; | 显示系统 |
多媒体中控系统 | |||
2 | 软件服务 | 数据融合及多元呈现:对数据进行融合处理及可视化展示; | |
新媒体创新产品制作:提供新媒体创新产品制作服务; | |||
3 | 运维保障 | 全球新媒体多元化加工开发系统项目运营保障服务 |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a.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或提供招标设计、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
b.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c. 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d.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e. 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
2) 投标人须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4级(含)以上资质;
3) 投标人须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4) 投标人须具有(3×6拼接大屏单块液晶屏幕以及电梯间屏幕)共27块大屏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及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f.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11月26日起至 2015年12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北京时间),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须邮购,须另加人民币100元。
9、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中国五矿集团大厦四层会议室
11、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12、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中国五矿集团大厦四层会议室
13、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206室
邮编:100044
电话:010-88821635/68494321/68494325
传真:010-68494524
电子邮件:panshuang@minmetals.com
联系人:刘畅 饶碧刚 潘爽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