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凤凰村小学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宾阳县凤凰村小学建设项目已由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宾发改项字(2015)162号准建设,招标人为宾阳县教育局,项目估算总投资5677.89万元,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宾阳县凤凰村小学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GXDYZB-2015-(CZ)-51
建设地点:宾阳县县城城东新区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为15530.49㎡。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楼1,建筑面积3607.38㎡;教学楼综合楼2,建筑面积3970.56㎡;教学楼综合楼3,建筑面积4191.04㎡;食堂,建筑面积1287.42㎡;运动场,建设规模7627㎡;围墙、大门;总平道路、场地硬化(包含运动场、篮球场);排水、消防;总平强弱电;土方等工程。
质量要求:合格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开始至工程质保期满为止。
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内容的施工、结算全过程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诚信卡和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符合桂建管﹝2011﹞8号文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注明:以上资料均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查原件。
4.2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和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宾阳县教育局
地址:广西宾阳县财政路青少年活动中心 联系人:卢工 电话:0771-822896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2金庆盛酒店7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 0771-3813399
监督单位:广西宾阳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联系人:廖工 电话: 0771-8256703
招标人:宾阳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