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机关大楼消防设备维护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机关服务中心的委托,对佛山市顺德区机关大楼消防设备维护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SD15HG3095C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机关大楼消防设备维护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次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36.27613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投标时须另提供其上级机构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注: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4日(办公时间内,公休节假日除外),凭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地)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至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C14(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递交上述资料及标书款凭证并与工作人员联系。选择邮寄方式需另付快递手续费用人民币60.00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只向提供完整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售卖招标文件。
注:标书款账号信息
户名: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大良南门支行
帐号:01078800027349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上午09:30 (注2015年12月17日上午09: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C14(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7日上午09:30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C14(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3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6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83294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C14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22120222
传真:0757-22366178 邮编:5283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158798
附件:1.委托协议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