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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部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6 16: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禹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禹州市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部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施工、监理

  2.2 工程编号:JSGC-F-2015141

  2.3 项目规模:总投资约500万元

  2.4 建设地点:禹州市各个学校院内;

  2.5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50日历天;

      第二标段:120日历天。

      第三至六标段:同各标段施工工期。

  2.6 质量目标:合格;

  2.7 标段划分:共划分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禹州市第四市直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

      第二标段:禹州市朱阁镇燕庄小学教学楼项目;

      第三标段:2015年薄弱学校改造项目监理(16所学校);

      第四标段:2015年薄弱学校改造项目监理(26所学校);

      第五标段:2014年度薄弱学校新建项目(6个)及2013年第二批改建附设幼儿园维修项目监理;

      第六标段:禹州市中央基建投资项目监理。

  2.8 招标范围:

      第一至二标段:各标段施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答疑纪要等包含的所有内容;

      第三至六标段:各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9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2.10 其他要求:一个投标人只能投报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

3.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第一至二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至六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 第一至二标段: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三至六标段: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其注册单位与拟投标单位一致)。

  3.5 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6 企业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以上相关资料,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时间: 2015年 11 月 26日至2015年12 月 2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公、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市党政综合大楼北楼922房间)。

  4.3 联系电话:0374-2077866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查验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5.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

  5.3 第一至二标段: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三至六标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5.4 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5.5 投标企业办公稿纸原件(含法人签字、企业固定号码并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方资质;开标时项目经理/总监与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三日前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如发现投标企业报名时项目经理已中标其他工程且未竣工验收的,将取消本次投标人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禹州市政府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连先生

  联系电话:0374--8116796

  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5803997677

  监督单位: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374-8111255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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