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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新郑市植保田间观测场及应急药械库建设项目(购置仪器设备)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6 16: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新郑市植保田间观测场及应急药械库建设项目(购置仪器设备)
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新财购-2014-221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委托,就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新郑市植保田间观测场及应急药械库建设项目(购置仪器设备)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报名。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新郑市植保田间观测场及应急药械库建设项目(购置仪器设备)
1.2 招标编号:新财购-2014-221
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 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1.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背负式喷雾器、车载应急防治型弥雾机
第二标段:自动病虫测报灯、空中孢子捕捉仪、田间小气候自动采集系统、显微镜、双目解剖镜、病虫信息自动采录系统
2.报名条件
2.1 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2.1 第一、二标段: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该投标项目的产品;(如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2.2.3 第一、二标段: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告知函(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第一、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年度病虫测报专用产品证书、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质检报告或ISO质量认证体系证书。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报名须知
3.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见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到开标现场进行核对。
4.报名时间:2015年 11 月 26 日至2015年 12 月 4 日17:00止。
5.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保证金和标书费:
5.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第二标段: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标书费:500元/标段
5.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5.3、保证金支付日期:2015年11月26日至12月5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4、标书费支付日期:2015年11月28日至12月16日17时前。
5.5、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支付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支付帐户)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线下支付”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标书。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牛先生
电 话:15890086199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1-55689399
9.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电话:0371-6268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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