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浙江大厦智能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偃师市浙江大厦智能化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浙江大厦智能化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ZTZB【2015】NO.32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偃师市浙江大厦智能化系统建设工程,包括综合布线系统(不含支线部分)、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机房工程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离线式电子巡更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防雷接地系统。
3、预算金额:约100万元
4、建设地点:偃师市浙江大厦
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6、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大楼整体智能化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须具有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4)项目经理须注册在本企业,须具有近三个月的在本企业交纳的社会统筹保险证明;
(5)2012、2013、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6)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期间内开具,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7)投标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1、报名时请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于
报名需提供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2012、2013、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近三个月的社会统筹保险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期间内开具,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原件)。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本(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偃师市财政局2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3783134774
代理机构: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定鼎路立交桥东北角香榭里定鼎广场1号楼21楼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0379-80882732
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