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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汴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二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6 14: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宿州市汴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
资格预审(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SZZFCG-2015285-1
发布日期:2015年 11月26日
宿州凯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宿州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现对“宿州市汴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资格预审,诚邀合格社会投资人参加申请。
一、招标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宿州市汴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
2. 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概算30919.34万元,其中汴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12377.53万元,配套排水设施(管网和泵站)项目总投资18541.81万元。
3. 项目实施内容
宿州市汴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的实施内容包括:汴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排水设施(管网和泵站)。
汴北污水处理厂工程规划建设总规模10万m3/d,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规模5万m3/d。配套排水设施包括新建污水管线99.61公里,已建污水管线29公里,污水提升泵站3座;其中,汴北新区新建污水管线80.71公里,污水提升泵站2座;符离镇地区新建管网15.00公里,污水提升泵站1座,以及汴北污水厂出水排放至环城河的压力管线3.90公里,委托运营已建污水管网29公里。
4. 项目实施安排
中标人与市政府授权主体签订《合资协议》,共同出资在宿州市成立项目公司,按出资比例,中标人拥有项目公司80%股权,市政府授权主体拥有项目公司20%股权。
5.经营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8年(污水处理厂建设期2年,含竣工验收、调试试运行;排水设施管网和泵站与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分批实施)。特许经营期满终止时,项目公司应将汴北污水处理厂及排水设施的使用权,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市城管局或市政府指定单位。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申请人必须是中华共和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申请人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6000万人民币。
4.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还能力。申请人净资产应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以审计的2014年底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5. 申请截止日,申请人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正在运行维护(正式投产运行的,不含试运行和已经期满移交的)的污水处理厂的日处理规模合计不小于50万吨/日,包括申请人的全资或绝对控股子公司的业绩(申请人控股比例51%以上),且近5年内应至少具有一个5万吨/日的运行与维护业绩,具备污水管网运营管理经验不少于40公里,且成功运营维护一年以上。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和融资能力。
6.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在近三年(2012年4月以来)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反重大法律法规受处罚的事件。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5 家。
四、申请人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 申请人须在开标前登录宿州政府采购网http://www.szzfcg.gov.cn/)进行资质备案登记,并取得临时账号。
2. 请申请人于2015年 11 月26 日起至2015年12月 10 日止,在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szzfcg.gov.cn/)用临时帐号登录、点击相应标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于开标当日在建委大楼103室现金缴纳,并领取标书款及保证金收据)。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 申请文件递交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张科长
地址:宿州市宿蒙中路
联系电话:0557-3936092
 
代理机构:宿州凯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工
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市建委东一楼
联系电话:0557-3960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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