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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尸体库改造及标本保存液更新(一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6 15: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新乡医学院委托,就新乡医学院尸体库改造及标本保存液更新进行公开招标,因第二次招标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发布第三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尸体库改造及标本保存液更新(一标段三次)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1083号

        预算金额:120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标段

项目名称

简要说明

数量

工期

1

更换甲醛保存液为新型无味尸体标本保存液

安全无毒

70吨

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3.3 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1份及以上;

 3.4 投标人应提供商业无行贿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2015年1126日至2015年128日(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 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出售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11室)

出售方式:现金购买

售价:人民币300元/本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

5.1  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5.2  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1份

5.3  购买招标文件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保明细或由银行出具的投标单位为被授权人发放的工资证明。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加盖投标人有效印章的复印件。资料不齐全者将不接受报名。

六、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接受截止时间:2015年1216日9时30分

接受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121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新乡医学院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3-38312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老师     郭老师

电  话:0371-65928003   65954250

传  真:0371-65928003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邮政编码:450003

 新乡医学院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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