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受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MZFCGJYB-2015-1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丽娜
项目联系电话:0724-609911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荆门市深圳大道15号
联系方式:荣女士 139086914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段丽娜 0724-6099118
代理机构地址: 荆门市东宝区长宁大道与泉口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认【2015】18370号函的要求,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就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JMZFCGJYB-2015-121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建设项目
三、采购内容(交钥匙工程):
1、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多点触控检委会应用系统
2、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装饰工程
四、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17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所投检委会应用系统需要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投标时提供加盖原厂商公章的复印件,另需提供检委会应用系统原厂商授权书。
(4)所投检委会应用系统原厂商须具有国家保密部门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软件开发”单项资质证书,投标时提供加盖原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5)所投多点触控检委会软件须与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对接,能从统一业务软件自动抽取案件信息,提供省内用户证明文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
1.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3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到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2.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所有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一册。报名须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
八、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1日8时30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荆门市海慧路1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九、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1日8时30分
开标地点: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荆门市海慧路1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丽娜
联系电话:0724-6099118
地址: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03)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所投检委会应用系统需要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投标时提供加盖原厂商公章的复印件,另需提供检委会应用系统原厂商授权书。(4)所投检委会应用系统原厂商须具有国家保密部门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软件开发”单项资质证书,投标时提供加盖原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5)所投多点触控检委会软件须与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对接,能从统一业务软件自动抽取案件信息,提供省内用户证明文件;(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26日 08:00 至 2015年12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1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1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荆门市海慧路1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鄂财采认【2015】18370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