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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资格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6 14: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兴宁市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兴宁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GDQY15MZFG11137
二、项目名称:兴宁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按实结算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党政机关会议定点服务场所
 2、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在兴宁区域内经营的企业;
 2、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安全检查合格证明(锅炉、电梯(未安装电梯除外);
 3、具备承办三类(含三类)以上会议的能力,具有大型会议厅(至少能容纳课桌型100人以上专用或多功能会议厅),固定中型及小型会议室,承诺能提供全部客房和会议室,并优先提供最新房间和会议室(提供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营业地点须在兴宁市范围内;客房标准间不少于80间,餐厅至少能同时接待200人就餐或自助餐(能够提供相关图片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必须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内的宾馆饭店,不在此采购项目范围内;
 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为同一个经营地点。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1月27日8:30起至2015年12月10日17:3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凭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下载)到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注09: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兴宁市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圆盘侧财政局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廖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3-239612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3-2323126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3-2223126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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