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山东省省直单位定点律师事务所中标公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山东省省直单位定点律师事务所中标公告
一、采购人: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三、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2015年山东省省直单位定点律师事务所、SDGP2015-215
六、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2015年山东省省直单位定点律师事务所 | 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 | |
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 | ||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 ||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 ||
山东三和德通律师事务所 | ||
山东众英律师事务所 | ||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 ||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 ||
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 | ||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 | ||
山东环周律师事务所 | ||
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 | ||
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 | ||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 | ||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 | ||
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 | ||
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 | ||
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 | ||
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 | ||
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 | ||
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 | ||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 | ||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 ||
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 | ||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 ||
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 | ||
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 | ||
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 ||
山东海中洲律师事务所 | ||
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 | ||
山东盈广律师事务所 | ||
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 | ||
山东高阳律师事务所 | ||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 ||
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 | ||
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 ||
上海锦天城(济南)律师事务所 | ||
山东景林律师事务所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 A1包:范永晶(采购人代表)、卢炳尚、唐倩、魏杰、张良庆、
八、评审打分情况:A1包: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97.14、88.94、90.84、86.14、75.64)、山东景林律师事务所(55.76、44.96、54.96、42.76、47.26)、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83.85、75.55、78.55、72.85、76.35)、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76.88、71.58、74.48、73.88、63.38)、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59.29、63.99、68.99、60.29、68.79)、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76.64、63.34、69.24、60.64、68.14)、山东环周律师事务所(75.05、68.95、69.95、69.05、73.55)、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69.69、63.19、73.39、63.69、64.19)、山东三和德通律师事务所(77.60、74.60、73.20、71.60、66.60)、山东海那律师事务所(46.20、51.40、48.40、47.20、42.70)、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65.63、61.13、62.33、58.63、54.13)、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72.81、58.61、60.21、58.81、58.31)、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73.78、68.48、68.58、62.78、67.28)、山东海中洲律师事务所(70.55、63.15、62.15、55.55、51.05)、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75.43、68.23、65.23、65.43、68.93)、山东众英律师事务所(79.33、74.13、73.03、69.33、66.83)、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65.24、60.74、68.44、67.24、70.74)、山东明豪律师事务所(42.17、34.40、47.47、43.17、36.67)、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79.02、67.92、72.22、69.02、73.02)、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64.97、66.57、68.67、64.97、66.47)、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72.43、59.73、71.03、66.43、61.93)、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70.91、70.61、73.61、67.91、73.41)、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64.81、62.41、61.41、55.81、62.31)、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78.79、72.69、72.59、69.79、76.79)、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76.74、69.74、72.44、68.74、72.74)、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78.11、65.91、64.71、62.11、71.61)、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74.57、66.27、66.67、58.57、69.07)、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56.46、52.06、54.06、47.46、54.96)、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77.26、68.86、71.46、76.26、73.76)、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75.07、61.57、70.77、62.07、68.57)、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62.04、54.54、61.64、52.04、62.54)、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76.48、66.28、69.78、66.48、65.98)、山东盈广律师事务所(58.72、60.72、64.42、59.72、52.22)、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69.70、58.20、66.90、64.70、66.20)、山东高阳律师事务所(62.70、52.20、63.40、51.70、51.20)、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69.06、66.66、69.66、72.06、69.56)、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62.56、58.26、55.16、43.56、56.06)、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62.03、56.73、50.63、52.03、56.03)、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75.60、68.60、68.80、75.60、69.10)、上海锦天城(济南)律师事务所(61.45、45.85、58.15、47.45、46.95)
九、本项目联系人: 刘媛、王志明 联系电话: 0531-6780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