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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县食品公司冷库项目设备、保温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6 12: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龙州县食品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州县食品公司冷库项目设备、保温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州县食品公司冷库项目设备、保温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志胜

项目联系电话:1857711262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州县食品公司

地址:龙州镇白沙街61号

联系方式:陆工 185777673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韦志胜 18577112626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建设内容及规模:机械设备安装、工业管道安装、管架制作安装、电气设备安装等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报名有效期内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及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身份证复印件;(3)拟投入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和五大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拟投入建造师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安全员C证复印件;(4)报名有效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人和拟投入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其它代替证明材料无效,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26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0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7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7号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州县食品公司冷库项目设备、保温及安装工程 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龙州县食品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配套及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龙州县食品公司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机械设备安装、工业管道安装、管架制作安装、电气设备安装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200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 设备采购及管道安装等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 业绩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11 26 日至2015 12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30 分,下午 15 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

报名方式:由投标人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中标后不得更换)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报名有效期内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及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拟投入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和五大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拟投入建造师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安全员C证复印件;

(4)报名有效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人和拟投入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其它代替证明材料无效,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4.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本售价人民币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7号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发布。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龙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0771-8812665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州县食品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州镇白沙街61号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邮    编:532499                         邮  编:530000                              

联 系 人:陆工                           联系人:韦志胜                              

电    话:18577767305                    电  话:18577112626                         

                                                          

 

2015112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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