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中南校区扩建及艺术楼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GCG2015-025
菏泽一中南校区扩建及艺术楼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菏泽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菏泽一中南校区扩建及艺术楼工程;
2.2建设地点:菏泽市大屯立交东(现一中高中部校园内);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4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5工程质量:达到省级优良及以上标准;
2.6计划工期: 38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及工程内容: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教学楼五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2036平方米,艺术楼两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
3.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较强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
3.3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类似工程经验,且未承担在建项目;
3.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否则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或作无效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山东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具备《山东省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
3.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企业在投标前自行前往菏泽市检察院查询)。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发布,点击本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00.00元(人民币)。
注:投标人必须使用本企业基本帐户于2015年12月17日16时00分前汇款或转账至:
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
帐号:2195 2219 5679;
禁止投标企业以汇票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时到账以银行出具的“汇兑支付来帐凭证”为准。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最迟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请潜在投标人于2015年12月11日17 时前与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领取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逾期不予受理,艺术楼及一中南校区图纸费各500元/套,售后不退;未领取者不具备参与该项目资格。
请将疑问在自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至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传真:0530-7079610)。
招标文件变更及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
投标截止时间及招标会议举行时间:2015年12月18日09时30分;
地点: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第一开标室(昆明路牡丹区委西邻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11.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招 标 人:菏泽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郑主任
地 址: 菏泽市财政局四楼
电 话:18505406679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开发区管委会南邻)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530-7079610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