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全州县湘山寺塔群与石刻保护修缮工程(GXJH2015-D050)招标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全州县文物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全州县湘山寺塔群与石刻保护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全州县湘山寺塔群与石刻保护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GXJH2015-D0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谷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482690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全州县文物管理所
地址:广西桂林市全州县中山北路
联系方式:王工,158783768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谷工,0773-4826905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桂林市西凤路4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条件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对广西全州县湘山寺塔群与石刻保护修缮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为全州县文物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文物局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西全州县湘山寺塔群与石刻保护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GXJH2015-D050
2.2建设地点:全州县湘山寺内
2.3建设工期: 180 日历天
2.4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全州县湘山寺塔群与石刻保护修缮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具体情况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内容。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7 预算金额17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且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持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任何职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请于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北分公司(桂林市全州县城北新区卷闸门厂对面305室);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B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缴纳的2015年1月至2015年10月养老保险证明(须加盖社保机构单位公章);
(3)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有无行贿受贿行为的告知函(所提供的无行贿受贿行为的告知函的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出具有效)。
注: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为原件〕。材料齐全通过核查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15日上午09时30分(截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秀峰区西凤路4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2月15日上午09时30分整在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桂林市秀峰区西凤路4号)开标。
7、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lquanzhou.gov.cn(全州县人民政府网)。
8、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谷工 联系电话:0773-4826905
地址: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秀峰区西凤路4号)
采购单位:全州县文物管理所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878376897
地址:广西桂林市全州县中山北路
9、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
全州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73-4828118
全州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773-4814807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4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且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持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任何职务。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24日 08:30 至 2015年11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北分公司(桂林市全州县城北新区卷闸门厂对面305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桂林市秀峰区西凤路4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