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新城社区安置房A区项目地质勘察和基坑支护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5 18: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新城社区安置房A区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地质勘察和基坑支护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新城社区安置房A区项目地质勘察和基坑支护设计
2.2 项目简况:规划中的新城社区安置房A区项目位于白沙镇中原大道以南、文明路交叉口。用地面积约230亩,容积率不超过2.8。
2.3 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勘察完毕后向招标人提交《勘察成果报告》,并根据工程进度配合设计单位、施工等单位的工作,对工程建设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内的全程跟踪服务。
(2)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深基坑工程设计,包括:支护方案、地下(表)水处理(排水、降水、止水等)措施、施工区域内土方开挖回填方案等的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2.4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标准:勘察成果达到《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6勘察周期:20日历天、基坑支护设计周期1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2012年1月1日以来具类似工程勘察业绩和基坑支护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时提供合同和相关证明文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证书、高级技术职称;2012年1月1日以来具类似工程勘察和基坑支护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合同中不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2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报名时需提供2015年7月以来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事项
4.1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且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1.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
4.1.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资料;
4.1.5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⑴上述4.1.1~4.1.6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⑵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上述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11月 25日-2015年12月1日(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进行现场报名。
4.2.2报名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2.3地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中原农科楼三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2获取时间:发公告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7.1 招 标 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7.2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中原农科楼三楼
联系人: 白先生 郑女士 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电子信箱: xdzx006@126.com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郑东新区新城社区安置房A区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地质勘察和基坑支护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新城社区安置房A区项目地质勘察和基坑支护设计
2.2 项目简况:规划中的新城社区安置房A区项目位于白沙镇中原大道以南、文明路交叉口。用地面积约230亩,容积率不超过2.8。
2.3 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勘察完毕后向招标人提交《勘察成果报告》,并根据工程进度配合设计单位、施工等单位的工作,对工程建设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内的全程跟踪服务。
(2)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深基坑工程设计,包括:支护方案、地下(表)水处理(排水、降水、止水等)措施、施工区域内土方开挖回填方案等的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2.4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标准:勘察成果达到《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6勘察周期:20日历天、基坑支护设计周期1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2012年1月1日以来具类似工程勘察业绩和基坑支护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时提供合同和相关证明文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证书、高级技术职称;2012年1月1日以来具类似工程勘察和基坑支护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合同中不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2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报名时需提供2015年7月以来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事项
4.1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且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1.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
4.1.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资料;
4.1.5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⑴上述4.1.1~4.1.6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⑵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上述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11月 25日-2015年12月1日(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进行现场报名。
4.2.2报名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2.3地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中原农科楼三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2获取时间:发公告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7.1 招 标 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7.2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中原农科楼三楼
联系人: 白先生 郑女士 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电子信箱: xdzx006@126.com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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