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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公共交通集团购置LNG气瓶定检站设备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11-25 17: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沧州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沧州公共交通集团购置LNG气瓶定检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供货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二、采购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采购人规定时间。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本次招标设备供应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贻城路公建2号楼308室)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和相关资料。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由报名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所投产品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书(生产企业除外)、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除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每本招标文件人民币800元。

 

 

采购人:沧州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贻城路公建2号楼3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7--5698707    

 

附件: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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