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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7年小型工程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11-25 17: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原区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7年小型工程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原区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7年小型工程采购项目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政府采购当中10万元(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具体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2016、2017年当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为准)的小型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原区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7年小型工程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5)136号;

3、工程地点:郑州市中原区;

4、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六个标段;

一标段:行政事业单位小型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二标段:行政事业单位小型建筑物、构筑物装修、修缮项目;三标段:行政事业单位小型拆除、垃圾清运项目;四标段:行政事业单位小型绿化工程项目;五标段:行政事业单位小型电力工程项目;六标段:行政事业单位小型市政工程项目定点服务采购。

5、招标范围:中原区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7年拟对政府采购当中10万元(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具体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2016、2017年当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为准)的小型工程项目(具体依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保修阶段全部内容);

6、服务期限: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7、质量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标段投标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投标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标段投标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爆破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建筑垃圾清运资质、垃圾清运车辆准运资质或能够租赁具有建筑垃圾清运资质、准运证的车辆(提供资质证明或租赁协议);

四标段投标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标段投标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以上资质,且具备由电监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标段投标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7、经审计部门审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近两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

8、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2年11日以来已完工的类似企业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投标报名时间内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

3、报名携带的资料:

报名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报名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9:3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 0371-68616976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苏先生   穆女士             

电        话:0371-55001511   0371-550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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