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调整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新乡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调整工作项目 (项目编号:2015ZH055)
二、采购人:新乡市国土资源局
三、工作主要内容 :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会员、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统计局《关于开展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5〕106号)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技术方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5〕38号)的要求,根据新乡市地上(地下)附着物实际变化情况及物价水平变化情况,调整新乡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四、成果要求:
(1)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报告;
(2)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技术报告;
(3)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更新调整成果表:青苗类补偿标准、建筑类补偿标准、果树类补偿标准、林木类补偿标准、地埋类补偿标准、农业生产生活设施补偿标准、通讯供电类设施补偿标准等;
(4)其他成果除上述结果以外的过程性和说明性资料(工作方案、检查记录、工作总结、听证论证意见、会议资料等)。
五、服务期限:2015年12月31日前提交成果。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6、投标人应具有土地规划甲级资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6日—2015年12月2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分,下午15:00~18:00分)。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窗口(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南角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072641676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有关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7日15:00 时整(拒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4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南角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十、监督部门: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新乡市交管办:0373-3028801 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05
新乡市检察院:0373-5123292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0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新乡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2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103738088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地润路建业总部港D座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3072641676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