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官窑遗址窑炉本体保护展示方案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受禹州钧官窑址博物馆的委托,对“宋钧官窑遗址窑炉本体保护展示方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商前来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禹州钧官窑址博物馆
二、采购编号:YZCG—G2015293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规划地点:禹州市宋钧官窑遗址(即钧台钧窑遗址);
2、项目概况:编制宋钧官窑遗址窑炉保护展示方案,其中新建宋钧官窑遗址展示馆约2000平方米;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宋钧官窑遗址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即宋钧官窑遗址窑炉本体保护展示方案)项目,包括窑炉本体保护展示设计,保护展示设施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展示馆内陈展内容设计任务。
4、规划时限:90天。
5、编制预算资金及来源:财政拨款。
四、投标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古文化遗址保护,拥有古文化遗址保护专业队伍和有实践经验的考古、规划、文保、管理、建筑设计等相关专家。
3、投标商需具有:(1)古文化遗址保护、建筑设计等方面的实绩;(2)近年获得过同类设计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者优先考虑。
4、投标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勘察设计副高及以上职称资格,且具有3个以上(含3个)项目通过国家文物局评审的实绩;编制的保护展示方案能够通过国家文物局组织的评审。投标人应为项目实施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 11月25日~2015年12月1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联系人: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北楼915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0374—2077111
传 真 : 0374—2076770
监督单位: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74--8112523
七、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劳动用工合同;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3、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4、近三年来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合同文本(至少一份);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有3个以上(含3个)项目通过国家文物局评审的业绩;
6、银行开户许可证。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胶装成册)。
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与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并签字确认且报名后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须向监督机构、代理机构提前三个工作日备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记录一次(本项目采购未完成之前,不得再次参与报名),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十二个月。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