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农用物资采购(JZZBGX20153019G)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受平乐县农业局委托,现就一批农用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农用物资采购
二、项目编号:JZZBGX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分A、B两个分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交警大队对面朝阳山庄61-3栋)购买。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请与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分公司财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773-5813889。
4、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并提供本单位2015年1月至2015年10月养老保险对账单或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除外,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齐全并有效合格后方可购买。购买后将以上材料原件退回(授权委托书除外),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作为存档资料。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5年12 月 14 日下午17时00分前到达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民族大道东分理处
账 号:4500 1604 6530 5050 151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15 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区交警大队对面朝阳山庄61-3栋),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 12月 15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 12 月 15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区交警大队对面朝阳山庄61-3栋)开标。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饶工 联系电话:0773-5813889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 平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 11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