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枫江流域水质保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潮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的委托,对潮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枫江流域水质保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PZH015C044
二、采购项目名称:潮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枫江流域水质保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476,500.00元
四、采购数量: 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枫江流域水质保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详见第六章用户需求书内容)。
2、交货时间:设备在合同签订后60天运送到指定交货地点;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仪器设备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提供主要设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4)、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非自然人的须提供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25日起至2015年12月 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国、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提供(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全自动固相萃取仪)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7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1月25日起至2015年12月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潮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址:潮州市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8-2180738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
联系人: 郑工
联系电话:0768-2289977
传真:0768-2256611
邮编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 年11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