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政市容委购置公共自行车及配套设备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区市政市容委购置公共自行车及配套设备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区市政市容委购置公共自行车及配套设备的采购项目 已由 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财企采指(2015年)第1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京市通州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公共自行车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名称: 区市政市容委购置公共自行车及配套设备的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TZXM-201510294336
四.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通州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五.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六.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9号翠微广场A座1010室
七。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预算项目总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 |
区市政市容委购置公共自行车及配套设备的采购项目 | 235 | 购置3000辆自行车及配套设备 |
(1)基本资格条件:
①投标单位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投标单位: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特定资格条件:
A.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专业生产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制造商;
B.近三年以来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九. 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近3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使用A4纸张,加盖公章,资料不退还。
4.1请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东街129号携带上述资料登记备案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只有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拥有参与投标的权利。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2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会议室(通州区西海子西路12号) 。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三、联系人:刘超;电话:13810833666
招标单位:北京市通州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