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2016~2017年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2016~2017年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576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2016~2017年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6万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为确保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常办公的需要,避免出现供应不及的风险,现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两家供应商,负责两个年度的办公用品的供应服务。 项目内容 类 别 数 量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人民币)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2016~2017年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货物类 1项 2016~2017年度 共两年,第一年¥53万元,第二年估计为53万元(按财局批复经费数额为限);第二年存在不确定风险,投标人应当自行评估 注:1、每个货物品种及数量需要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采购,采购人没有义务确保每个货物品种的采购数量。 2、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生产/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有所投货物的经营范围(以有效的营业执照为准); 3、在广州市内设有与经营相适应的长期固定的服务机构(以工商局注册为准); 4、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5、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公司或法人)存在严重违投法、违纪记录或涉嫌违法违纪被纪检、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中必须对此条款进行承诺,并提供承诺书。不提供承诺书或一旦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本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报名现场核对)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1月26日 至 2015年12月1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6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1 月 26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0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电话:020-38689559 |
传真:020-38689559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
联系人:赵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 |
传真:020-83642820-804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赵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