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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5年京豫对口协作项目官道口镇生态农业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5 14: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2015年京豫对口协作项目官道口镇生态农业
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2015年京豫对口协作项目官道口镇生态农业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卢氏县官道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海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2015年京豫对口协作项目官道口镇生态农业基础设施一期工程
2.2招标编号: HNHT-2015-11-23-1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官道口镇生态农业基础建设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1)观光园道路修建工程,新修水泥路长352米,采用C20混凝土浇筑,埋设Φ1000水泥管16米;
(2)修建停车场工程,规划面积4384m2;
(3)汉白玉栏杆工程,总长250m;
(4)停车场护岸河堤工程,总长250米,护岸堤采用M7.5浆砌石,总高4.5m,其中基础高2m,堤坡高2.5m;
(5)提子园步道工程,长970m,宽2m;
(6)庄科村工程,修建挡土墙45m,排水沟28m,减速带17m;
    2.4建设地点:卢氏县官道口镇耿家村、庄科村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涵盖的所有内容
2.8保修期限: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企业无行贿、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1日,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
4.2 报名地址: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伏牛路与新建路交叉口原农村商业银行三楼)。
4.3 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且未在其他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且无犯罪记录);工商部门出具的无不正当竞争性行为证明,无条件者可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三套),复印件三套须加盖公章,经核对原件和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一份原件)。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原件进行资格评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格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报名时交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4.4 招标文件报名时领取,每套售价伍佰元整(500.00)现金支付,售后不
退。图纸300元,售后不退。
4.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12月 16日下午15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处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及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6日下午15时00分整。
 5.2开标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伏牛路与新建路交叉口原农商行四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出具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方可接受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卢氏县官道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9497977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海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卢氏县东明路中段新一高向北100米路东
电    话:15890287670、0398-3199086
邮    箱:2795265353@qq.com          

                         河南海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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