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环境保护局空气站监测仪器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5 08: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1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空气站监测仪器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2110010001
项目联系人:南晓飞
项目联系电话:18231153809
采购人:曹妃甸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裕华街1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30516606
代理机构:河北华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62号富金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622568
预算金额:69.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01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2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2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工业蓝区蓝海嘉苑205号楼1单元102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原唐海县)新城大街与唐海路交叉口西行150米路北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务服务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技术实力、规范化的售后服务,近3年内在政府采购领域无不良记录;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4、若报价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的合法授权证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A4纸装订成册)如以下资料提供的不齐全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报名,资料审查后原件退还,资料审查合格的方可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6、曹妃甸区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采购数量:详见文件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项目名称:空气站监测仪器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2110010001
项目联系人:南晓飞
项目联系电话:18231153809
采购人:曹妃甸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裕华街1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30516606
代理机构:河北华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62号富金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622568
预算金额:69.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01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2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2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工业蓝区蓝海嘉苑205号楼1单元102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原唐海县)新城大街与唐海路交叉口西行150米路北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务服务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技术实力、规范化的售后服务,近3年内在政府采购领域无不良记录;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4、若报价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的合法授权证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A4纸装订成册)如以下资料提供的不齐全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报名,资料审查后原件退还,资料审查合格的方可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6、曹妃甸区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采购数量:详见文件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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