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交通警察大队新建城市十字路口红绿灯及道路隔离栏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开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人)的委托,对“开远市交通警察大队新建城市十字路口红绿灯及道路隔离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和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开远市交通警察大队新建城市十字路口红绿灯及道路隔离栏项目
2.2项目编号:中盈招字2015118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采购预算:1338634.01元。
2.6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7建设地点: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定地点。
2.8质量标准: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最新有效的);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度财务报告或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2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谈判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申请文件作废标处理;
3.3本次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企业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供应商必须具有入滇备案许可证,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3.4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交通信号灯国家交通安全产品检验、检测部门核发的产品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5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同时提供交通信号灯的国家交通安全产品检验、检测部门核发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相关证照原件应在有效期内且均需另行提供1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资料不全的恕不办理报名手续: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资质证副本(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原件)
6)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提供信号灯产品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提供信号灯产品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不需);
10)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保证金形式:电汇、网银等非现金形式。
5.2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项目编号,投标申请人必须在
账户名称: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市拓东支行
账 号:78080154800002081
六、谈判文件的递交
6.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6.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云南省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5投标申请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红河州财政局网”、“开远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开远市东新路30号
邮 政 编 码:6616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873—313660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严家地村融城优郡花园B1幢1层106室
邮 政 编 码:650100
联 系 人:张先生
报 名 电 话:15752043243
传 真:0871-63日109623
电 子 邮 箱:1040612313@qq.com
日 期: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