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鸥浦乡李花站村垃圾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旺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呼玛县鸥浦乡人民政府委托,就呼玛县鸥浦乡李花站村垃圾治理项目进行采购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及内容
项目编号: WSGSCG2015-002
项目名称:呼玛县鸥浦乡李花站村垃圾治理项目
项目预算:31.83万元
招标内容:压实机、可移动柴油发电机、垃圾箱、潜水排污泵、回灌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条件的合格的投标人自2015年11月25日9时至17时至2015年12月1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到招标公司登记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附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采用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从基本帐户汇入指定帐户,并在银行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户名:黑龙江旺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行,账号:172711173278。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五、投标文件数量:投标文件为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可以是光盘或优盘)
六、投标有效期:60天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件原件准时到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2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会议。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旺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曙光大街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13349373399 电子邮件:hljwsgs@163.com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