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YDCSH2015941(重)】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委托,对该单位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DCSH2015941(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1.项目名称: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技术参数 |
1 | 血液透析机(单泵) | 4台 |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血液透析机(双泵) | 1台 |
注:本次采购项目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资金情况:已落实;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提供由检察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分别提供本公司和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4)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齐全的将被拒绝。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正常休息);
8.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9.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业务部。
1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14日下午13:30~14:00 (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一)(昆明市白云路13号)。
1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13.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4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14.开标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一)(昆明市白云路13号)。
15.公告发布媒介:
16.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采购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云路13号(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正对面三楼)
联系人:李澳、敖月英
电 话:(0871)66179275
传 真:(0871)66179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