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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岑溪市南渡镇百镇建设义州古街改造工程TZCX2G-2015-087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4 17: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岑溪市南渡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岑溪市南渡镇百镇建设义州古街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岑溪市南渡镇百镇建设义州古街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TZCX2G-2015-08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74-822680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岑溪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地址:岑溪市南渡镇

联系方式:梁 生 182780768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先生 0774-8226806

代理机构地址: 岑溪市义洲四街9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建设地点: 岑溪市南渡镇      

建设规模:岑溪市南渡镇百镇建设义州古街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古街担水渡码头改造、古街南渡商会改造、古街路面铺设及水电安装等

合同估算价:约262.283292万元     

要求工期:45日历天

招标范围:按发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投标人为独立法人,须具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及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24日 08:00 至 2015年11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岑溪分公司(地址:岑溪市义洲四街99号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报名回执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岑溪市育才路环保局4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124日至201511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拟派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岑溪市人民检查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查询对象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专职投标员)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 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岑溪市育才路环保局四楼,联系人:冯先生,电话0774-8201678)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1124日至20151130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30分至17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报名回执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岑溪分公司(地址:岑溪市义洲四街99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不提供电子版)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岑溪市育才路环保局4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8.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无预付款。

(2)发包人按合同总工程量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确认完成工程量的25%以上开始支付给承包人完成工程量的进度款80%

(3)发包人按合同总工程量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确认完成总工程量50%以上支付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80%

(4)发包人按合同总工程量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确认完成总工程量80%以上支付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80%

(5)发包人按合同总工程量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确认完成总工程量100%,支付至工程量进度款的85%止,余下部分款待工程验收合格,经结算审定后30天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 ,剩余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转入财政专户待保修期结束后结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岑溪市人民政府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岑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774-8201678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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